(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研究选任标准,物色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需定期检讨董事会规模与组成,制定多元化政策,并对高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