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持有、变动、申报、锁定、转让等管理要求。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禁止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交易股份,并严格执行短线交易禁止规定。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且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