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与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