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承诺(陆刚))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陆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刚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