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