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专项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