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薪酬计划、绩效评价标准、股权激励等事项提出建议,相关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