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在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与发行文件承诺一致,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变更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