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明确公司应规范处理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受理投资者投诉、处理转办事项、建立台账并定期分析改进。公司公开投诉渠道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原则上不接受非证券投资者投诉。投诉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期并告知理由。处理过程需遵守公平披露和保密原则,相关台账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