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制度)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公司需通过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信息,严禁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保密要求、暂缓与豁免披露情形及违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