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的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发行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变更用途需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的使用也需履行相应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