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正、与业绩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并进行考核。独立非执行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挂钩。存在重大违规或失职行为的,可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薪酬标准调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