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刘承钢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公告)
2025年10月28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聘任刘承钢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自2025年12月3日起,刘承钢先生正式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刘承钢先生出生于1972年,1994年加入本行,拥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的经济学和应用金融硕士学位,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和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鉴于其暂未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关于公司秘书的资格要求,本行已获香港联交所批准豁免严格遵守相关条款。在刘承钢先生担任公司秘书的三年内,将由具备资格的刘乐乐女士作为联席公司秘书协助履职。刘乐乐女士为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员工,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要求。该豁免将在三年期满后评估,预期届时刘承钢先生将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