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浩柏國際(開曼)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根據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規則制定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董事會任命,成員不少於三名,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物色、挑選及提名董事候選人;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在股東通函中說明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性及適合性;制訂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並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委員會獲授權向公司員工蒐集資訊、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並須每年向董事會提交書面報告。職權範圍的修改須經董事會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