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附属公司之投资活动)
于2025年12月4日,大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约730万港元的折扣价购买了面值为100万美元的票据。本次购买后,集团共持有面值580万美元的票据,总成本约为4060万港元。该交易及过去12个月内已发生的类似交易合计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票据由法国巴黎银行发行,规模为17.5亿美元,信用评级为穆迪Ba1、标准普尔BBB-、惠誉BBB。票据年利率为4.5%,若发行人未在2030年2月25日首次赎回,则利率将重设为五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加2.944%,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属次级顺位且永续可赎回。交易对手方为独立第三方,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资源。公司认为该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