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存在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65,042,428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9,723,856股,合计74,766,284股,占A股股票期权登记总数约51.38%,占公司总股本约0.87%。本次注销基于行权期结束后的未行权情形,不涉及业绩未达标或其他人员变动原因。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及上市条件,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认为本次注销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