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江西曼卡龙、福建曼卡龙、四川曼卡龙为“‘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可根据项目情况提前偿还或续借。本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