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股权转让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子公司同生环境股权转让纠纷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获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被告钟盛、宋颖标需各自向公司交付4,247,923股公司股票,若未能足额返还,则按判决生效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不超过23.02元/股)赔偿损失;同时,二人还需各自返还现金5234.6553万元及利息,并分别返还现金股利250.54万元、267.62万元及利息,互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该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