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富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