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出售附属公司股份的须予披露交易)
众安集团于2025年12月1日与智易东方证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拟通过配售代理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最多37,000,000股众安智慧股份,相当于公告日已发行众安智慧股份总数约7.15%,配售价为每股2.08港元。此次配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76.96百万港元,净额约74.96百万港元,将用于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完成后,众安集团对众安智慧的持股比例将由约71.28%降至约64.13%,众安智慧仍为附属公司,财务业绩继续并入集团报表。本次配售事项须待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未必会进行。此前于2025年8月31日,公司已透过同一配售代理出售11,204,000股众安智慧股份。由于两项交易在12个月内发生,根据上市规则需合并计算,构成须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