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等事项。规则明确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与程序,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细化了自行召集程序。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还将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