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实施地点、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亦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