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港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其中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10亿元,国债逆回购不超过10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具体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