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所有载于大会通告的普通决议案均已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本次大会涉及四项普通决议案,包括批准订立新原油码头及存储服务框架总协议、新中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框架总协议、新中石化财务财务服务框架总协议及新盛骏财务服务框架总协议,并批准该等协议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同时授权董事采取必要行动落实相关协议。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决议案获得全部赞成票,第三项和第四项决议案分别获得约87.68%的赞成票和12.32%的反对票。冠德国际持有公司约60.33%股份,已就所有决议案放弃投票。赋予独立股东投票权的股份总数为986,16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9.67%。公司未持有库存股份,亦无待注销的购回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