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计划的制定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