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信科集团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业务独立,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备案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