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乐宏伟))
乐宏伟声明被提名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声明人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