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会议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