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及监督机制等内容。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需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