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宋洋洋作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已签署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