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况下,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登记、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