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方式、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范围。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