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搜寻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控股股东应尊重其建议。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产生方式、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并规定会议记录、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