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且须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并应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