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终止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由于PPP新机制政策调整,项目无民营资本参与,且合资合同、项目合同中的保底水量、可用性服务费等内容不符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同时,项目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属于2023年2月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特许经营项目,应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执行。恩施市政府已将项目终止特许经营作为整改方案上报,并召开专题会明确终止事宜。经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共识,董事会同意终止该项目。项目公司清算总金额可覆盖累计投入资金(含应付未付款项),实现投资资金平衡,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签署《解除〈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