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