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新疆尚龙及王贵美与杭州东方行知签署《补充协议》,对原股份转让协议的交易对价支付安排进行修改,删除了原协议中关于借款抵销第一笔转让价款的条款,并调整违约金相关约定。本次协议转让涉及公司14.51%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方行知持股比例不变,仍为控股股东,王贵美放弃剩余9.43%股份表决权。交易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