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叶氏化工集团(00408.HK):获批上市规则第14.41(a)条项下之豁免及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之通函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获批上市规则第14.41(a)条项下之豁免及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之通函)

茲提述葉氏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就收購目標公司約60.0%股權權益之主要交易的公告。根據上市規則,有關通函原定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以供參考。由於公司需額外時間落實通函所載若干資料,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並獲聯交所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批准。豁免條件為公司須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或之前寄發通函。若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撤銷或更改該豁免。

董事會成員包括非執行董事葉志成先生(主席)、何百川先生、古以道先生、邱靜雯女士,以及執行董事葉子軒先生(副主席)、葉鈞先生(行政總裁)、何世豪先生(財務總裁),其中三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叶氏化工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