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本公告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及相关境内外监管规定制定。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个人名下及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融资融券账户中的股份。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公司上市前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同时规定了禁止交易的敏感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后、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A股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