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任免程序及工作细则,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人员兼任。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