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召集人须按规定发出通知,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确保股东表决权。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