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本造船合同由金盛海运有限公司(买方)与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卖方)于2025年9月30日签订,约定建造一艘64,500载重吨散货船(船体编号JNS673)。船舶总价为3305万美元,分四期支付:首期20%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10%在首块钢板切割后支付,第三期10%在安放龙骨后支付,第四期60%在交船时支付。卖方提供退款保函,买方提供履约保函。交船日期为2028年1月31日前。若延迟交付超过30天,每延迟一天扣款6000美元,最多扣除180天(合计108万美元)。若延迟达210天,买方可取消合同。船舶保证航速不低于13.5节,油耗不超过157.8克/千瓦时,载重量不少于64,500吨。若性能未达标,将按约定扣减合同价或允许买方拒收。争议解决方式为伦敦仲裁,适用英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