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正大企業國際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根據百慕達公司法、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及公司細則設立,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僅由非執行董事組成,至少三名成員,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人,會議通知須提前七天發出。委員會負責監督財務報告、審核程序、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並與外聘核數師保持溝通。主要職能包括建議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罷免,審查其獨立性與核數程序有效性,制定非核數服務政策,審閱財務報表、會計政策變更、重大調整及持續經營假設等。委員會亦須檢討內部監控與風險管理系統,協調內外審計工作,審視核數師對管理層的函件及回應,並確保合規安排。委員會有權索取資料、徵詢獨立專業意見,並向董事會報告重大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