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应书面报送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