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会议参与、工作记录及述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