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或终止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