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履职时,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