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任等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及时披露。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解任的,自决议通过日起生效;辞任自提交辞职报告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形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制度还明确了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及违规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