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变动需按规定补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事项如涉及委员自身利益,应予回避。本细则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