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持股行为。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一千股可一次性转让。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增持需披露计划并承诺期限内完成。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买卖股票。相关人员所持股份新增无限售部分按75%锁定,有限售部分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监督,违规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及内部处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